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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23

善性循環 : “ ME TOO” 是什麼 ? (07/07/23)

2023/5月底開始,我們在傳播媒體密集地看到”ME TOO”這個詞,到底”ME TOO”是什麼?它竟然能在國內各種媒體正在爭先恐後報導各政黨激烈討論競選下屆總統侯選人、立法委員的熱鬧政見新聞之際,突然搶了媒體的大幅新聞篇幅、畫面或版面,驚動了各界大眾,原來”ME TOO”是一項揭發和抗議性暴力、性騷、性侵事件的社會運動。

最近,臺灣社會連環爆出”ME TOO” 性騷、性侵事件,首先是某政黨黨工在臉書指控遭受職場性騷擾,但向上級主管求助卻未獲妥善協助處理,長官反而涉嫌吃案,受害人身心受創離職,社會大眾為之嘩然之際,”ME TOO”事件風波接二連三,一波未平另一波又起,且風波不斷擴大,涉及黨政官員層級更是逐步拉高,情節愈演愈烈,鬧到政黨聲譽一落千丈,惟恐影響及下屆(2024年)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的選情,所屬首長出馬公開道歉,涉及者不但丟官去職並難逃官司纏訟。 ”ME TOO”醜聞從政治界起一路延燒到學術界、藝文界、醫療界、至影視娛樂界,性騷加害者和波及者無不灰頭土臉,名聲一夕間跌落至谷底,平日道貎岸然或愛家愛妻的偶像級形象毀之一旦,原來披著羊皮露出了狼尾巴,為各界大眾所不齒,甚至有些親朋好友紛紛與之切割,或雪上加霜抖出更多駭人聽聞的內幕秘聞,加上網路及輿論窮追猛打之下,有的涉案者自知理虧,宣告退出業界以期息事寧人,有的卻是羞愧難當甚至自殘送醫,但亦有人硬著頭皮圖死賴帳,其醜陋形象更是不堪。

其實,性騷事件全世界各地都有發生,有人甚至認為在社會上各個階層普遍性存在。在2006年,首先是美國一位美籍非裔女性主義社會活動家TARANA BURKE(塔拉納伯克)在MYSPACE社群平台上使用”ME TOO”(我也是)這個標簽,來發起一項社會運動,目的是串聯被侵犯女性及有色人種,勇於說出自己被性暴力、性騷、或性侵的痛苦親身經歷,並以”ME TOO”(我也是)的「同理心賦權」(empowerment through empathy)來表達對受侵犯者的理解、支持和重視,並非僅是站在旁觀者的角色來看熱鬧,主要是積極揭發及抗議性暴力、性騷擾和性侵犯。到2017年,由於美國知名女演員艾莉莎.米蘭諾(ALYSSA MILANO)指控好萊塢王牌製片人哈威.韋恩斯坦 (HARVEY WEINSTEIN)性侵與性騷擾,由於其在國際上的知名度,因而引起了世界各地的廣泛關注,於是爆發起大規模的輿論風潮,此事件立即加速了”ME TOO”運動的影響力,全球各地的人們學會了使用”ME TOO”這個標簽,來公開她們被侵犯的不愉快經歷,當中甚至包括有很多社會知名人士。

在臺灣,歷年來性騷擾的申訴案件,事實上有逐年上升的情況,據衛福部資料顯示: 2017年通報有662件,到2021年度已經達到1721件,增長將近2.6倍,其中2020年及2021年增加幅度超過了4成,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申訴案件有約75%是經過調查屬實,一個個”ME TOO”的受害者現身,甚至有些受害者是在身心受創後,曾選擇將創傷隱藏在內心深處,事隔多年後經”ME TOO”運動的醒覺才發聲將真相揭露出來,其原因也可能是源於我們的社會一向有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女性地位一直被壓抑以及性別上的偏見和岐視,使受害者害怕不被社會以公平的同理心來看待自己不幸遭遇的心理因素所致。至於性騷加害者的心態形成,多半是由於社會上的傳統性別角色觀念所誤導,錯誤地認為男性無論在社會和家庭擁有主導的地位,擔負著經濟支柱的角色,而女性普遍是負擔照顧家庭和孩子的責任,這種性別角色的分工,凸顯了大部份女性的社會地位相對較低,加上存在「物化女性」的心理,認為女性只是社會、家庭的附屬品,忽視了女性應同樣擁有自己的思想、感受和需求,並蔑視她們在社會、家庭等方面的貢獻和價值,這種「物化女性」的心理即是性別岐視,使女性不但在許多方面的權益受到損害,進而造成許多女性遭到男性的性騷和性侵犯。雖然在當今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有很多女性已改變了她們在社會和家庭的角色,而且工作能力與表現並不比男性低,有的甚至比男性更為優越,但仍然有不少男性的觀念仍停留在岐視和物化女性的思維,圖以強者的優勢來欺侮被其認定為是弱者的女性,或存僥倖之心以為可以掩人耳目、苟且胡混。

一般來說,性騷擾的認定,除了強迫擁抱、接吻、毛手毛腳、電話騷擾、糾纏跟蹤等行為之外,還包括言語挑逗、亂開黃腔、性意涵的猥褻隱喻、身體刻意貼近、色眼亂瞄、故意展示色情海報或影片、暴露性器官…等,致使受害人感到不舒服,或覺得被冒犯的不當行為,甚至異性間的勾肩、搭背、攬腰、勾手…等,經受害人明、暗示或迴避而不停止其行為者,亦可列為性騷。被性騷的受害者應立即向侵犯者直接說「不」,並要求停止其不當行為或道歉,但多數受害者可能因過度驚嚇而腦海一片空白,事後可向親友或上級主管傾訴其受辱經過,尋求情緒上的支援,但不必要自責、失去信心或覺得羞愧,受害者應詳實記錄被性騷的過程,作為申訴之用,盡可能尋求證人及其他證據,如果作錄音蒐證,應同時注意刑法妨害秘密罪之規定,最好以自己作為對話的一方時再錄音,或由其他人與其對話時錄音,受害者要注意懂得保護自己。

”ME TOO”運動是一個號角也是一鳴響鐘,使遭受性暴力、性騷、性侵的女性勇於發聲,也嚇阻有性別岐視的男性停止其不當的行為,也不敢存有僥倖的心理,兩性應共同努力營造一個彼此尊重、平等互惠的友善社會環境,來帶動國家社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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